新华时报 新华新闻 柘城洪恩郭楼村支书曹振良以权谋私、打击报复无人敢管

柘城洪恩郭楼村支书曹振良以权谋私、打击报复无人敢管

实名举报: 尊敬的领导及媒体,我们是柘城县洪恩乡郭楼村的部分村民,现实名举报郭楼村支部书记曹振良,违法乱纪,以…

实名举报:

尊敬的领导及媒体,我们是柘城县洪恩乡郭楼村的部分村民,现实名举报郭楼村支部书记曹振良,违法乱纪,以权谋私.

举报人:张福祥(原村委主任),男,汉族,1948年3月14日生,党员,河南省柘城县洪恩乡郭楼村委会小郭庄西组007号,身份证号:412327194803147114电话: 13849651218.

举报人:曹金堂(原村委副主任),男,汉族,1951年9月25日生,党员,河南省柘城县洪恩乡郭楼村委会田路口村,电话: 13460173943.

举报人:曹保资,电话13598362009

事实如下:1、曹振良贪污巨额扶贫款。2013年,经原郭楼村支部书记郭道伟与上级协调,县政府扶贫部门同意了我村上报62户贫困户并获得批准后,原支部书记郭道伟辞职不干了,经乡党委研究,让乡干部郭工作,当支部书记,不是党员的曹振良,一心想当支部书记,没干三天的郭工作,辞职不干了,没办法,乡政府只好让曹振良主持村工作,为达到目的,曹振良到乡政府要了党员表格自己填好,不是党员的他,就这样当上了村支部书记 ,没有经过党小组商量,入党没有宣誓,根本不懂党的政策,当上书记后就胡作非为,曹振良接任支部书记后,2013年县里向我们村下发了针对这62户的扶贫款,共计25万,曹振良领到这笔巨款后想据为己有,因群众反映强烈,曹便从市场购进复合肥,按每袋145元卖给群众,放出风声说是赔本卖给群众的,然后伙同会计曹国平把账走平,,因为此账是造假,曹振良逼着时任村主任的张福祥(当时的村主任)找自己的亲属为他作伪证,签字确认这笔扶贫款下账真实,举报人张福祥严守党规党纪,死活不签字,曹振良因此对张福祥怀恨在心,后在在2018年行政选举时,就把举报人张福祥村主任职务以非法手段免除,降为小组长,并且自2019年至今扣押举报人张福祥的工资至今未发。

后因群众把此事举报到柘城县纪委,县纪检委派出调查组调查此事,曹振良给调查组谎说购买的复合肥,是免费发放给群众的,他又让现任村委会主任李民三安排自己的人作伪证,给调查组说是全部免费向群众发放的复合肥,没要群众一分钱,柘城县纪检委来我村调查此事,是找的曹振良了解此事,期间并未向其他村民进行核实,曹振良找人做伪证,当时纪检委同志听了曹振良等人的假证言,认为是曹正良工作失误,草草处理此事就不再过问了。2018年我们村民因不服2014年柘城县纪检委的处理意见,再次向县纪检委反映曹正良贪污25万扶贫款的事实情况,纪检委再次来我村调查时,曹振良和会计曹国平变更说法,伪造称自己以每袋190元的价格购买复合肥,谎称以130元、145元的低价卖给本村村民的假材料交给纪委,自己以补贴化肥差价掩盖自己私吞25万的扶贫款的事实,柘城县纪检委再次偏听、偏信、曹振良的谎言,也没去找当地村民去核实,又草草的作出属于曹振良工作失误的处理结果,同一件事情,曹振良第一次说是化肥免费发给村民的,第二次说自己以高价买,低价卖给村民的,这25万正好补贴差价,我们就想问问,难道曹振良贪污25万扶贫款的事实就购不成犯罪吗?2018年,因曹保资向柘城县纪检委举报曹振良贪污25万扶贫款的事实,曹振良一直怀恨在心,伺机打击报复,2019年春,曹振良谎称曹保资的柿树(此树已有30年)修路碍事,命他人违法用推土机推倒,致使70多岁的老人失去生活来源,生存艰难。

2019年曹振良,以行政村修补荒坑为由,肆意的挖荒坑里的土卖钱,造成本行政村的荒坑越来越大,对本村的环境造成严重破坏,并强行向挨着荒坑居住的村民要钱,而曹振良卖土的钱和强行向村民收取的钱不知所踪。

2、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,日常工作以权谋私。胡俊志是郭楼村胡庄村人,胡俊志给曹振良是连襟关系,胡不符合贫困户标准,因他生活富裕,其子有大货车,曹把胡纳入贫困户,并享受低保待遇。未经选举把自己的亲信曹金山拉进村班子,又把曹金山的父亲曹保义一家纳入贫困户,并享受低保待遇,政策规定村干部的父母是不能享受贫困户待遇的。

3、侵吞农户危房改造资金。2015年,郭楼村田南组村民曹金印危房改造资金下发9000元,曹振良把这9000元装进自己的腰包,曹金印没有得到一分钱。

4、曹振良身为支部书记,很清楚新建村室占用基本农田是违法的,却仍然给农户签订协议占用,以达到自己承包新村室建设的目的,新建村室由曹振良包工包料进行建设,曹振良把工程委托给自己的三舅李富林带工,李富林是洪恩乡任庄村人,曹自己经营建筑材料,自己给他三舅供料。

5、搞一言堂。郭楼村村室在全乡是一流村室,这事连县委副书记余化敏都知道,坐落位置很好,在郭楼行政村中间,占地面积、办公面积、硬件设施在洪恩乡都是一流的,本不应该再迁新址,新村室地址距离西边几个自然村很远,不方便西边几个自然村的群众去开会办事,曹振良为了达到承包新村室建设工程赚取工程款的目的,欺上瞒下,不给群众商量,把四议两公开造假,在四议两公开记录本上胡乱记录自已亲信的名字,上级来检查时,谎称迁新村室这事已经给群众开过会商量过了,群众已经同意让迁新村室,同意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新村室。曹振良弄个公告贴在村室大门口两分钟,拍完照片就揭掉了事。后来,曹振良怕上级领导追究不该建新村室的事,人为制造电线短路,把老村室烧了一部分,烧掉了不该烧掉的东西,怕这些东西暴露自己的所作所为。

6、作风霸道。他把郭楼村的贫困户吸纳为自己合作社的社员,把很多非贫困户也吸纳进去,用他的话说,不加入我的合作社就不给办理农业保险。吸纳为会员后,把自己的化肥、农药、种子卖给不情愿要的社员,农民敢怒不敢言。按说合作社应该建有现金账,赔赚要有记录,给社员分红也得有记录,曹振良的合作社啥也没有,只管赚钱,强烈要求注销他的合作社,不让他再继续坑农害农。村民曹保良的妻子找曹振良盖个支部的章,曹振良刁难说开支部会研究研究,看能不能盖,因为曹保良没有加入他的合作社。

7、违法使用干部。把自己的亲信曹金山未经选举拉进村班子,经曹振良允许,曹金山在扶贫期间长期外出新疆打工,照样领工资一分不少。

综上所述,曹振良目无国法、肆无忌惮、多次欺上瞒下,在本村我行我素欺压乡里,请领导和媒体帮助我们村村民,对曹振良及相关人员予以严惩,还本村村民一片青天。

作者: x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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